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規定了不同車型的不同檢驗周期。其中,小型、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要檢驗1次;超過6年的,每年檢驗1次;超過15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。載貨汽車、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;超過10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。營運載客汽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;超過5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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